根据《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5号)和《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》(建设部公告第278号),经审核,贾丽奇等244人符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(名单附后),现批准为注册城市规划师。
特此公告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三日